不同于維修、行業翻新,條件再制造不僅最大化保留了原產品中的發展附加值,還可能賦予老產品新功能或性能。再制造激制造據有關研究機構測算,活綠再制造與制造新品相比,動能電產可節約生產成本50%、工信規范節能60%、部發布機節材70%、減排80%,具有較好的經濟和資源環境效益。
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工信部12月27日發布《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對機電產品再制造企業的再制造能力、生產管理體系、售后服務等作出明確規定。《規范條件》屬于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規范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建成投產的,從事工程機械、機床工具、重型機械、石化通用機械、內燃機、電工電器、農業機械、機械基礎件、文化辦公設備等機電產品再制造的獨立法人企業,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規范條件》從基本要求、再制造能力、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售后服務和職業教育、監督管理等方面規定了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規范條件。
針對再制造能力,《規范條件》中明確,企業應配備再制造相關的生產和檢驗檢測設備,具備拆解清洗、無損探傷、檢測評估、加工集成、性能檢驗檢測等能力。鼓勵應用智能化、數字化裝備,采用節能、環保、高效的工藝、技術、裝備和材料開展再制造。企業每年研發費用應不低于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3%。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獨立或聯合建設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創新中心等研發平臺。
針對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規范條件》提出,企業應加強再制造生產管理,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應具備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保障規章制度,配備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等設施。
《規范條件》重點“聚焦在制造行業,尤其是圍繞機電產品的再制造,選拔優等生”,一方面契合我國當前綠色低碳戰略發展方向,另一方面有助于解決關鍵設備領域“卡脖子”問題,同樣看到了“雙碳”、國內國際雙循環等大背景下,機電產品再制造尤其是高端智能再制造的多重效益。
聚焦具有重要戰略作用和巨大經濟帶動潛力的關鍵裝備,在提升能源節約和資源循環利用水平的同時,還能反哺新品設計制造,推動加快突破尖端裝備技術,推動實現綠色增長。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既是大勢所趨,也是現實所需。 相關資料下載:
《機電產品再制造行業規范條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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