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險于明火
防范勝于救災
責任重于泰山
9月1日開始
海寧市安全生產“三大”行動工作專班
執法辦案組以危險強制隔離
信用聯合懲戒、官方嚴格雙罰
頂格處罰等“八大舉措”為抓手
落實安全執法再推進工作
根據“八大舉措”工作安排
現對“三大”行動開展以來
因違規使用明火進行電焊作業
非法存儲易燃爆危險物品
在具有火災危險的通報場所吸煙
并受到行政處罰的個人
予以曝光
強化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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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行動期間,下列個人因違規使用明火進行電焊作業,海寧被實施行政處罰。人被
“三大”行動期間,實名下列個人因非法存儲易燃爆危險物品,曝光被實施行政處罰。官方
“三大”行動期間,通報下列個人因在具有火災危險的海寧場所吸煙,被實施行政處罰。人被
實名海寧市安全生產“三大”行動工作專班執法辦案組
實名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