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昨日發布公告,環保從2013年7月1日起,部重標準汽油重型車將正式實施國Ⅳ排放標準。型汽
公告稱,車年自2013年7月1日起,月日所有生產、實施進口、國Ⅳ銷售和注冊登記的環保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必須符合國Ⅳ標準的要求,相關企業應及時調整生產、部重標準進口和銷售計劃。型汽生產、車年進口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的月日企業,應按國Ⅳ標準要求向環境保護部提出環保型式核準申請,實施環境保護部對通過審核的國Ⅳ車型頒發環保型式核準證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環保停止受理不符合國Ⅳ標準要求的重型車用汽油發動機與汽車型式核準申請。
據了解,輕型汽油車排放的國Ⅳ標準已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環保部此前公布的時間表,柴油車的國Ⅳ標準也將從明年7月1日開始實施。而北京今年將率先執行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有消息稱,最快9月份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