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買保險理賠難,何使這句話道出很多投保人的理賠心聲。但是事半其實只要你掌握了好的方法,便可以事半功倍。功倍那么從消費者角度來說,主還自己究竟哪些行為有助于快速理賠呢?
王女士今年1月查出患上了肺大泡,于消在住院進一步檢查治療的何使過程中,又不幸被查出患上了結腸癌。理賠由于之前購買了中德安聯的事半一款重大疾病及住院補貼保險,王女士2月份出院后即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功倍讓她欣慰的主還自己是,下午3點多才遞交的于消理賠材料,保險公司當天下午6點不到即給出賠付決定。何使第二天,理賠重疾賠付及住院補貼款項就到達了王女士的事半銀行賬戶上。
投保容易理賠難是很多人遇到的麻煩,可本次理賠的處理時間只有3小時不到,賠付款項第二天就到賬,這實在大大超乎想象。那么,為什么王女士的保險理賠能夠這么快捷順利呢?從消費者的角度,做到哪幾點就可以讓理賠快捷順利呢?
誠信投保如實告知自身情況
健康險的保險合同中通常都有規定——“不承保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疾病或癥狀”,這是為了避免客戶“帶病投保”的道德風險。消費者在購買健康險產品時,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年齡、健康狀況和既往病史等信息非常重要,因為這些信息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以及保費水平。
一些沒有如實告知的消費者往往抱著“隱瞞的話就可以讓保費便宜些,或者避免了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這樣的心理,似乎隱瞞情況對自己更有利。然而,恰是這種心理讓他們吃了大虧。保險公司做出拒賠決定,非常典型的一個原因就是消費者未能在投保時如實告知,申請理賠的疾病雖然為合同所列疾病,但在合同生效前已罹患。交了保費卻得不到理賠,這不是虧了又是什么呢?
看清條款理解不透不簽字
保險產品是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共同簽訂的契約,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作用。所以,消費者在落筆簽字之前,務必要確保對保險合同及條款已經完全理解并接受。尤其是最為關鍵,會影響到理賠順利與否的方面,消費者不妨在心里給自己提些問題,看看是否已明了。
問題一:該產品所包含的保險責任,比如身故或疾病保障等,是否有造成原因上的限制?比如,意外險產品只承擔由于意外事故導致的保險責任,而何為意外,保險合同上也有明確定義。
問題二:哪些情況屬于該保險產品的免責范圍?其中就包括了前文已經提到的在合同生效前已患的疾病、在等待期內出現的疾病癥狀、體征或被確診的疾病以及其他在合同中約定的情況。
問題三:若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又叫觀察期或免責期)內出現某種疾病的癥狀或體征,或在等待期內被確診某種疾病,保險公司通常不承擔因該疾病而產生的保險責任,該期限大多為3~6個月,也有短則1一個月,常則一年。
慧擇提示:綜上,保險理賠難責任不完全在于保險公司,投保人也有一定的責任,有的是因為沒有誠信投保,有的是因為沒有看清楚保險條款,只可以注意這些細節問題,理賠將不是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