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網絡商務部、拍賣國家文物局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促進網絡拍賣規范健康發展的領域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規范我國網絡拍賣領域第一個規范性文件,對進一步規范網絡拍賣市場秩序和拍賣行業的性文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網絡我國網絡拍賣蓬勃發展。拍賣截至2023年,領域各類網絡拍賣活動的規范年成交規模已超萬億元,成為非標資產交易的性文重要方式。《指導意見》填補了網絡拍賣管理的網絡制度空白,首次明確堅持線上線下拍賣監管制度的拍賣一致性,要求從事經營性網絡拍賣應當遵守現行拍賣法律法規。領域
《指導意見》明確了網絡拍賣平臺經營者的規范主體責任,包括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平臺責任的性文要求,履行對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信息的核驗、登記義務,并明確對違規拍賣信息的依法處置、報告責任等。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網絡拍賣市場準入管理。從事經營性網絡拍賣活動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取得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網絡司法拍賣等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除外。通過網絡拍賣文物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取得文物行政部門頒發的《文物拍賣許可證》,文物標的在拍賣前應當經文物部門審核批準。
同時,加強網絡拍賣活動監管執法、監管協作。推動建立拍賣行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文物行政部門間的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執法聯動工作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要求,督促指導網絡拍賣平臺及平臺內網絡拍賣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共同營造有利于網絡拍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