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環保環境保護部近期制定了制漿造紙等14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并于近日印發。部印
14個行業包括制漿造紙建設項目、發行制藥建設項目、業建業資農藥建設項目、設項化肥(氮肥)建設項目、目重紡織印染建設項目、大變動清單行制革建設項目、環保制糖建設項目、部印電鍍建設項目、發行鋼鐵建設項目、業建業資煉焦化學建設項目、設項平板玻璃建設項目、目重水泥建設項目、大變動清單行銅鉛鋅冶煉建設項目、環保鋁冶煉建設項目。
根據清單,重大變動包括項目規模擴大、建設地點重新選址、生產工藝變化導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環保措施變動導致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等情況。
環境保護部要求,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建設項目還應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審批其新增產能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