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了解,外資2017年2月至4月,險企保監會組織開展了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現場評估,將啟并向各公司反饋了現場評估事實確認書。司治為做好現場評估發現問題的理問整改工作,進一步提高各公司的題整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防范公司治理風險,改工監管部門提出了各公司應扎實開展整改工作等要求。外資
根據要求,險企外資保險公司應完整、將啟準確、司治詳細報告整改工作情況。理問各外資保險公司應于11月10日前,題整按以下分類報告整改工作情況,改工報送至保監會,外資并制作問題整改清單,作為報告附件一并上報。各外資保險公司務必逐一對照事實確認書中的問題報告整改情況,做到條條有整改。
一是,對于已整改完成的問題,報告整改完成時間、措施和成效,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二是,對于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報告整改計劃、措施和進展;三是,對于未開展整改的問題,說明原因,并報告擬整改措施和計劃。
據了解,外資保險公司需要制作的公司治理問題整改清單,主要包括:股東股權、治理運作、內部管理及信息披露這四大項內容。細分內容有16項目,包括:股東資質、增資情況、股轉變更、股東行為、股東大會、董事會、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發展規劃、關聯交易、高管人員、合規與內控管理、考核激勵、內部審計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
媒體人獲悉,下一步,監管部門可能會根據各外資保險公司整改情況,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慧擇提示:根據最新的監管要求,各外資保險公司應針對評估組反饋的事實確認書中的問題,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要求,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逐一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和計劃,并跟蹤做好整改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