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北京規章,市年以及《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整車及其充電電池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工作的電動督抽通知》要求和本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問題導向,自行將近年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車產查結檢測項目和2024年最新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等納入抽查細則,聚焦易出問題的經營場所和品牌,特別是品質上述新標準實施前生產的庫存車輛,在流通領域組織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查,量專共檢出54批次產品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項監檢驗結果不合格,果公告不合格項目主要為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北京充電過流保護、市年放電保護、電動督抽充電過壓保護、自行對觸及帶電部分的車產查結防護等。不合格產品標稱生產企業涉及天津、品質江蘇、浙江、山東、河北、河南等6個省市。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不合格產品六通報制度,推動全鏈條閉環管理。一是第一時間通報銷售門店所在區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并督促經營主體立即下架,嚴防流向市場;二是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強化源頭治理;三是通報本市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暫停相關型號車輛登記上牌;四是通報認證機構依法暫停、撤銷相關產品認證證書;五是通報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六是通報生產企業及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前暫停其申報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
在此,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鄭重提示消費者選購電動自行車產品時,選擇《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產品;選擇正規品牌授權門店產品;選擇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的產品;選擇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一致的產品;選擇售后三包有保障的產品。不要私自改裝加裝蓄電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電器;避免冬季在極端低溫條件下對電動自行車充電;避免夏季在陽光暴曬、高溫情況下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導致蓄電池高溫熱失控;避免長時間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尤其是整夜充電導致蓄電池過充電。要定期檢查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發現異常情況時及時前往正規售后服務網點維修,以免給自身和他人帶來安全風險。
附件:1.不合格產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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