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光伏玻璃產能指標放開與否,光伏相關的玻璃補貼結論是:對行業不同時間維度上的影響不同,但龍頭優勢很難被動搖;新能源“合理利用小時數”是產能存量持續科學的補漏洞政策,整體仍是置換政策政策利好。
一邊是結果解讀光伏玻璃近期因供不應求導致價格漲破天際,另一邊是推演本周工信部就《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明確該《辦法》也適用于新建光伏玻璃項目。風光關于光伏玻璃產能指標未來是完善否會放開,成為近期市場關注熱點。光伏首先我們明確一個觀點:光伏玻璃因被列為“過剩產能”而遭到擴產限制肯定是玻璃補貼不合理的,其指標在未來有序放開是產能存量持續大概率事件,我們對光伏玻璃企業的置換政策政策投資邏輯,也不應依賴這種指標限制造成的結果解讀供給不足。那么光伏玻璃產能指標能否放開及對產業/企業的推演影響,我們分兩種結果分別推演:
一、風光仍然嚴格限制不放開。我們理解不放開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可能出現“掛羊頭賣狗肉”等情況增加管理難度、可以促進落后浮法玻璃產能淘汰、引導玻璃這一高能耗產業向東南亞等地區轉移,等等。但在我國自上而下大力推進能源革命的大背景下,“玻璃產能受限成光伏行業發展瓶頸”的鍋也不是一般人背得起的。嚴格限制背景下,全行業暴利的“不正常”狀態可能會維持更長時間,導致落后產能無法淘汰,但擁有較大規模存量浮法指標可置換、或海外產能擴張經驗豐富的龍頭仍會受益更多。
二、指標有序放開(如分區域、分技術水平)。我們認為指標以一定程度有序放開是相對大概率的結果,盡管可能顯著降低行業擴產門檻,但同時也解開了在技術、資金、執行力等方面占優的行業龍頭擴產提速的枷鎖,將有助于行業格局的加速優化,同時也有助于光伏發電的持續降本,對當前的行業龍頭和光伏行業的中長期發展都是利大于弊的影響。
本周財政部、發改委、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明確了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項目的20年全生命周期內的合理利用小時數,并明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基于該“合理利用小時數”計算的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
我們對該政策的理解主要有幾點:
1)初衷是為了嚴格控制新能源補貼需求總量,為后續解決存量補貼拖欠問題創造條件;
2)限制存量項目中的不合理超裝、違規“技改”(比如早期高電價項目在生命周期后段更換低價新組件)等鉆空子行為,維護合法合規電站的利益;3)按照“總量”核算補貼小時數而非“每年”,也不影響那些早期因為應用了技術(如雙面/跟蹤)而導致小時數超標準的存量項目前大半生的收入和現金流;
3)明確的只是“補貼小時數”而非“上網電量小時數”,所以不影響平價后的無補貼項目通過應用技術和提高容配比等方式降低度電成本。整體而言,該政策對存量項目中實際利用小時數超標準的項目會有一定負面影響(但考慮遠期現金流和正常衰減影響,實際非常輕微),但對未來平價項目中雙面/跟蹤等先進技術的應用和存量補貼拖欠改善都是正面影響,整體仍是利好顯著大于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