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2日電 (記者 張素)民法典實施以來,和稀泥財產權保護、最高人格權保護、法再發布知識產權保護、貫徹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實施說民事審判工作不斷加強。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2日發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民法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在當天的典案新聞發布會上說,發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統一正確實施民法典,例對始終強調明辨是和稀泥非、懲惡揚善、最高定分止爭,法再發布對“和稀泥”的貫徹做法堅決說不。
繼去年2月發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實施說最高法此次再發布16件典型案例,民法其中包括“孫某燕與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隱私權、典案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
案情顯示,孫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動通信號碼,并支付費用。但在孫某燕多次明確表示不接受電話推銷業務后,該公司仍繼續向其進行電話推銷。
法院認為,民法典在總則編和人格權編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作出專門規定,特別是對民眾反映強烈的以電話、短信、即時通信工具、電子郵件等方式侵擾他人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進行了嚴格規制,故判決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經原告孫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動通信號碼撥打營銷電話,并賠償原告交通費用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統計,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物權糾紛案件65萬件、合同糾紛案件2027萬件、人格權糾紛案件33萬件、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案件92萬件、環境資源類案件31萬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匯聚的全國案件文書數據進行檢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適用民法典英烈保護條款的一審裁判文書數量達679件,居住權為772件。
“通過相關案件的辦理,民事主體合法權益得到全面保護、產權政策得到有效落實,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當日新聞發布會上說。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頒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時間效力解釋、擔保制度解釋、總則編解釋、人臉識別解釋、生態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解釋等共計19件司法解釋,在統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適用爭議問題等方面發揮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