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包括五章29條,其中明確,防災救災資金實施期限到2025年,并詳細提出資金使用范圍。
農業生產防災救災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圍包括農業自然災害防災、救災和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的物資材料及服務補助,如進排水設施設備、小型牧道鏟雪機具等費用;農業生物災害防治和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的物資材料及服務補助,如購買藥械,應用生物防治、綜合防治、生態控制應用生物防治、綜合防治、生態控制指導培訓等費用。
動物防疫補助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圍包括強制免疫方面,主要用于對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措施;強制撲殺和銷毀方面,主要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和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補助等;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方面,主要用于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支持動物防疫的其他重點工作。
水利救災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圍包括防汛方面用于安全度汛、防凌,水利工程設施(江河湖泊堤壩、水庫、蓄滯洪區圍堤、重要海堤及其涵閘、泵站、河道工程及設施等)水毀災損修復及救災所需的防汛通訊、監測預警相關設施設備修復等方面的補助;抗旱方面用于支持興建、修復救災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調水供水設施、添置提運水設備及運行、實施調水等方面的補助。
《管理辦法》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 相關資料下載:
《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管理辦法》.pdf

關注本網官方微信 隨時閱讀專業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