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財政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12年記賬式附息(一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行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首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含試點商業銀行柜臺)、期記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賬式試點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息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債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年首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期記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已經開通國債柜臺交易系統的賬式分支機構(以下簡稱試點銀行)。
二、附息本期國債計劃發行280億元,國債實際發行面值金額為280億元。財政
三、本期國債期限1年,經招標確定的票面年利率為2.78%,2012年1月12日開始發行并計息,1月16日發行結束,1月18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其中試點銀行柜臺為現券買賣。通過試點銀行柜臺購買的本期國債,可以在債權托管銀行質押貸款,具體辦法由各試點銀行制訂。
四、本期國債到期一次還本付息,2013年1月12日(節假日順延)償還本金并支付利息。
五、本期國債在2012年1月12日至1月16日的發行期內,采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和試點銀行柜臺銷售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試點銀行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分銷。
特此公告。